陕西四措并举 提高养老资金审核质量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6-06-13 10:16:42

陕西专员办在对城乡居民养老补助资金申报情况审核过程中,总结经验,有效创新,坚持“四个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审核质量,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坚持全面审核与实地抽审相结合。在对陕西省11个地市(区)107个县(区)上报的城乡居民养老资金发放人数、养老基金管理使用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往年申报情况、日常台账登记情况、相关数据变化情况等,选择铜川市及其宜君县、耀州区、新区等区县,咸阳市及其秦都区、渭城区、旬邑县等区县进行了实地重点审核。

坚持独立审核与三方联审相结合。审核中我办与陕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建立三方联合审核机制,形成由省财政厅、人社厅初审,专员办复审,沟通反馈后专员办终审的三方审核制度,并就审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成联合审核组进一步核实。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和日常沟通联络,形成了提前介入、良性互动的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

坚持审核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审核中,坚持“以审促管”,采取边审核边督促纠正的方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要求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省市相关部门对上报数据不实、送审资料不完整等县(区)进行跟踪检查、通报。通过审核起到规范管理,以点带面,扩大审核成效的作用,实现审核监督的“规范效应”。

坚持审核监督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审核过程中,一方面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有效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另一方面,结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足陕西省情,深入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为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养老制度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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