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被判外观侵权提请复议 我国专利数仍待优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14:54:34

2012年,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侵权案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了6000万美元。虽然商标案对于外观侵权案件在金额上不具备可参照性,但参照苹果在美国起诉三星外观侵权的赔偿金额,这将是一笔极大的费用。

苹果在中国再遇侵权风波。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局5月19日的判定,苹果iPhone6和iPhone6s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手机的专利权,目前苹果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复议。

向苹果“开枪”的是一家叫深圳佰利的公司。据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介绍,2013年互联网手机风起云涌之际,这家公司曾获得百度的投资,但目前已处于破产边缘。

这起诉讼实际始于2015年初。2014年1月,深圳佰利申请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当年7月被授予。2015年3月,苹果曾向北京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专利无效,但北京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2月维持了这项专利。

苹果中枪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咨询师李可认为,外观专利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有一定的主观弹性。就苹果曾经提出无效的动作来看,该项专利让苹果感到了威胁,否则苹果完全可以无视。

“第一次努力没有无效掉,证明这项专利有一定的稳定性。但通过无效审理,苹果公司可能已经通过提供现有设计文件,使专利保护范围的解释方面的很多模糊因素得到排除,并非没有收获。”

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关永宏认为,如果苹果不能无效掉深圳佰利公司的指控专利,苹果手机外观侵权的可能仍然较大。

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

根据《解释》,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知名律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认为,苹果重塑手机行业之后,智能手机时代外观设计的空间正越来越小。“苹果能否翻盘,关键在于北京知识产权局的认定有没有问题,这是一个专业判断的问题。”

王艳辉认为,佰利的专利申请要早于iPhone6发布半年,在经历“专利无效”的申请失败后,苹果想翻盘可谓难上加难。而苹果不会容忍iPhone6在北京乃至全国禁售,一旦行政复议失败,和解是唯一的渠道。

李可则认为,苹果不会轻易和解。如果和解,通常和解的内容不会披露,这会给公众留下“iPhone6很可能外观侵权”的印象。对于一向标榜引领潮流的科技巨头苹果来说,决不会甘心落入如此境地。

2012年,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侵权案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了6000万美元。虽然商标案对于外观侵权案件在金额上不具备可参照性,但参照苹果在美国起诉三星外观侵权的赔偿金额,这将是一笔极大的费用。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为一审程序,如果当事人败诉,仍可继续上诉。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如果生效判决支持北京知识产权局的判定,苹果公司的两款手机则不能继续在北京乃至整个中国大陆地域范围内进行销售。

陈明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审期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且涉外案件没有审理期限,对于苹果来说,可以合理运用鉴定等阶段拖延时间。而手机的更新换代非常快,等到产生生效判决时,由于苹果产品换代,产生影响可能并不如想象这么大。

知识产权之争

事实上,专利已经成为科技企业商业竞争的重要武器。华为在中美两地起诉三星侵权,三星和苹果专利大战正酣……科技巨头间专利摩擦不断。

“佰利和苹果虽然不是一个量级上的企业,仅从市场份额的争夺上说不通。但对于提起诉讼的一方,对于知识产权在企业的形象和宣传中的作用、试图传达的信息,自然会有一个商业考量”,关于佰利通过“告苹果”营销或者敲诈的质疑,李可认为,专利运营者只要不是耍无赖,作为企业的正当维权,同时可以起到宣传自己的作用,无可厚非,甚至是值得学习的知识产权运用技巧。

然而,作为商业竞争利器的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没有发挥出足够的威力。

华为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近日在一个内部知识产权论坛上透露了一组数据,中国一件侵权专利的平均判赔是8万元人民币,而美国是450万到500万美金;中国一件专利平均交易额为2万元人民币,美国为25万到45万美金。

“专利是以地域为边界的权利,衡量其价值的世界标准是销售和制造产品的总量。中国是世界三大市场之一,同时作为世界制造中心,世界近80%的手机在中国制造,这意味着销往世界的手机是在中国专利的覆盖之下的,中国专利有着极高的内在价值,然而按照判赔计算,中国专利的现实价值很低。一副好牌被打臭了。”宋柳平说。

陈明涛介绍,国内的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有四类,第一是根据权利人受到的损失,通常很难计算;第二是根据侵权人的获益,通常由财务数据进行衡量;第三是根据专利许可合同,通常判罚专利许可费的2-4倍;第四则是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由法官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做出判定,目前,国内98%的案件适用侵权赔偿。

知识产权也是一种产业整合的工具。多位律师以及学者表示,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使得侵权成本很低,同质化竞争泛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发挥出鼓励先进的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局组织的数据,中国专利数量已连续5年世界第一。然而,一般被用来衡量创新程度的全要素生产率(TFP),却随着专利的增加在减少。

一位学者指出,8万块钱平均赔偿可悲,但中国企业的专利的确鱼龙混杂。近几年,数量上的极大爆发在于省、市、区各级政府对于企业创新评价中专利数量的要求,导致大量垃圾专利的产生。

但李可认为,这个情况正在好转。他介绍道,六七年前,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开始追求更高的专利数量,尤其在2010年前年后,PCT申请迎来了比较大的增长。随着商业环境和市场规则与世界越来越接轨,中国企业正由专利数量上的追求向寻求更贴近企业经营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工具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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