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度预算结余及各类结转资金问题,瑞金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
市政府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结余资金的分类管理方式、丰富监管措施、明确审核备案内容等制度,使结余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抓好预算编制。
进一步细化并准确编制预算,推行项目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资金管理部门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筛选;然后根据项目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先后排序,并提供给预算部门;最后由预算部门结合财力情况进行预算安排或追加,从而减少或避免资金浪费。
三、开展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对以前年度结转指标的清理工作,对财政指标结余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对项目中止、撤销或需推迟到以后年度执行所形成的项目支出净结余,及连续两年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支出专项结余,按规定全部收回,统筹安排;对部分延缓支出项目,重新修正项目支出的时间计划,再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安排。对项目未结算资金,督促有关单位完善手续,尽快予以清理;对确属沉淀闲置的资金,预算作为“调入资金”收回国库,重新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