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社)【2016】8号文件要求,宜黄县财政局“三举措”及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确保经办工作顺利开展。
一、精心组织做好制度衔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县财政局十分重视,立足本职,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落实经办人员,专门负责财政口的该项工作的实施;二是开展测算核实,及时与人社部门沟通,开展调查,确保数据准确;三是制定相关制度,在帐目设置,资金拨付,预算筹集,帐户监管等方面的进行完善。四是做好宣传,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帐户管理工作。一是单独建账,根据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原有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帐上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二是开设账户,为规范社保账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暂时单独开设收入户,专门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运行平稳后撤销新立的收入户,基金并入原有的收入户进行分帐核算。
三、确保待遇支出及时到位。一是安排启动资金。由于基金征缴和待遇支出存在时间差,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及时到位,我县在8月份财政安排启动资金700万元。二是启动社会化发放。在8月初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从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8月15日之前通过农行网银实行社会化发放,实际发放退休人员1703人,金额总计574万元。三是明确支付标准。发放标准暂按省里对社保基金支付口径规定,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绩效工资)列入社保基金支付,其他原有的补贴仍由原单位发放。实际养老金等省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明确后,重新进行核定计发。四是做好沟通解释。因第一次实行该项发放工作,出现少量漏发的情况,我们做到及时沟通,及时补救,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