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大理州中医药的传统优势。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认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统一认识,统筹兼顾,将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为全力支持好大理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州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充分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将中医药发展项目资金在切块项目中统筹安排,积极纳入部门预算。2015年、2016年两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共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近1350万元。
二是规范管理,做好服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实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管理,将中医药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分项列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用于支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文件要求,协调主管部门,及时督促项目单位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补充完善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促进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按照“统筹兼顾,加大投入”的工作思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保障各级中医院运行、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院内制剂研发项目、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等项目。 2015年、2016年州级财政共筹集3300多万元,全力支持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是强化管理,注重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县级部门充分发挥在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责任,综合评价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力度和项目绩效。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