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绿城中国将发行4亿美元于2019年可赎回的非上市高级永久资本证券,年息5.50%。
观点地产网讯:3月31日,绿城中国公告宣布,于2016年3月31日,该公司、发行人、配售代理、中交国际及若干金融机构(作为认购人)就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证券发行订立认购协议。
根据协议,绿城中国将发行4亿美元于2019年可赎回的非上市高级永久资本证券,年息5.50%。
绿城中国表示,待认购完成的若干条件达成后,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为4亿的证券,发行价为证券本金总额的100%,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发行人及担保人就证券发行应付的配售费用以及其他估计费用及开支后)将约为3.97亿美元,公司拟将证券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再融资担保集团的现有债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证券及担保并未及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发售、出售或交付。因此,证券仅根据S规则可以离岸交易方式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证券概不会在香港向公众发售,亦将不会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买卖。
根据证券的条款及条件,证券赋有权利自发行日期起按适用的分派率收取分派,证券分派每半年期末于各分派支付日期以美元支付。根据公告,证券初始分派率为5.50%。
根据维好契据,绿城大股东中交集团将向发行人、绿城及受托人承诺,其将(其中包括)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及持有本公司资本股票不少于25%,并于所有时间维持绿城为其唯一海外上市房地产平台。
3月29日,绿城中国在香港召开2015年度全年业绩发布会,绿城首席财务官冯征于会上介绍,当前绿城一年期债为150亿元,一到两年期为77亿元,两年期以上为220亿元。
冯征表示,一年期债务方面,已经全部做好融资计划,包括近期的7.2亿美元贷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资料显示,3月18日,绿城(作为借款人)、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多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该等金融机构将提供一笔高达7.2亿美元的定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