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氧化钾含量为17%,实际含量仅为1.2%;氯离子含量超标数倍
□本报记者黄华
4月12日,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从汝南县工商局了解到,经群众举报,由该局抽样的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尔特”复合肥料,经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标识氧化钾含量为17%的高浓度复合肥,实际含量仅为1.2%。
3月29日,有群众向本报农资打假热线打来电话反映称,汝南县一名叫王凤显的农资经销商自称“摆平”了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现正在其遍布各乡镇的村级经销商处销售氮磷钾标识含量为17-17-17的“沃尔特”复合肥。“这种复合肥是假化肥。”举报人说,“现在三桥镇贺屯村殷隗庄村民组化肥经销商贺华伟处有这种肥料40多吨,余店乡天堂寺村一村级经销商处也有‘沃尔特’复合肥销售。”
当天上午,记者与驻马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一起赶往汝南,在汝南县工商局三桥工商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在贺屯村殷隗庄村民组化肥经销商贺华伟处查扣涉嫌不合格的“沃尔特”复合肥700多袋,并对这些肥料进行抽样送检。
贺华伟承认,他从汝南县天丰肥业配送中心购进40吨湖北省随州市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尔特”复合肥,并出示了一张由该中心出具的7万元收据。
当天下午,当记者和执法人员赶到被举报的位于余店乡天堂寺村的另一个村级经销商处时,该经销处大门紧锁。
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2016JZ检第0331031检验报告显示,由汝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验,汝南县三桥镇贺屯村殷隗庄村(民组),贺华伟经销的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等级为高浓度含量为3个17的“沃尔特”复合肥,按GB15063-2009标准检验,不合格。
从这份检验报告上记者看到,技术要求总养分含量大于或等于51%的检验结果为36.6%;技术要求有效磷含量大于或等于17%的检验结果为14.5%;技术要求氧化钾含量大于或等于17%的检验结果为1.2%;技术要求氯离子含量小于或等于3的检验结果为35.6,以上指标的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
“钾的含量仅为1.2%,这是典型的造假行为。”一位农业专家告诉记者,“从抽检结果来看,这个‘沃尔特’复合肥不但磷和钾的含量不达标,氯离子还严重超标,如果农民用在瓜果蔬菜种植上,后果不堪设想。”
据刚刚从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调查回来的汝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经该公司确认,已分四次向汝南县经销商王凤显运送标识含量为3个17的“沃尔特”复合肥150吨。
目前,这150吨化肥的流向已经引起汝南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通过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全县农民发出通告,一旦发现这批“沃尔特”复合肥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绝不允许一袋劣质肥料流入农民手中。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