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电力交易中心相继成立 电力市场化规模将扩大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6-05-17 15:26:41

今年以来,新电改不断推进,有不少省份密集成立了电力交易中心。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3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此外,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也已完成注册。

随着各省市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也将不断扩大,更多企业的用电成本随之下降,降电价将是大势所趋。

与此同时,近日,云南省和贵州省成为电改综合试点,也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企业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此外,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市的大工业输配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也有很大的降价空间。

15家电力交易中心相继成立

5月1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西安举行。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将通过建设规范统一的陕西电力市场,把陕西能源优势转化为动力优势,为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搭建交易平台,满足全省日益增长的电力交易需求;在电力交易业务上与电网企业其它业务分开,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运营上严格接受政府监管,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以外因素干预,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同一天,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成都挂牌成立,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水电送端省级电力交易平台。已有1416家发电企业、589家电力用户接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平台,预计今年可完成交易电量1600亿千瓦时以上。

据了解,新成立的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业务上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营上严格接受政府监管,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需要一提的是,5月1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第一单完成云南送广东跨省市场化交易6亿千瓦时。至此,加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内仅有的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均已完成注册。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3月份以来,随着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的电力交易中心相继获批成立后,新疆、青海、宁夏、天津、吉林、江苏、内蒙古东部、黑龙江、山东、河北和贵州等共计13省份成立了省级电力市场交易中心。

有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为电企和用户直接交易提供了平台,将促进大用户直购电数量的增加,电力市场化下电价也将随之下降。

电力市场化规模将不断扩大

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云南省将组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面向省内外开放,待条件成熟还将开展跨境电力交易。同时,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

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

与此同时,5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原则同意《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和《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云南和贵州水电资源丰富,地方政府推进电改的意愿也很强烈,预计两省电力市场将较为活跃。

实际上,从2014年开始,云南省就积极探索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模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发改委的支持下,云南省出台110千伏和220千伏直购电输配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0.105元和0.086元。

此外,2015年发改委又降低了2014年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110千伏和220千伏输配电价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71元和0.055元。全省工业企业市场化成交电量为320.3亿千瓦时,占省内工业用电量的45%。输配电价降低和发电企业竞价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了0.108元,共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6亿元。

而随着云南省成为电改综合试点以及成立电力市场交易中心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将继续扩大,也将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更多企业用电成本将随之下降。

需要一提的是,在新电改的推进过程中,除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电价将下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市的大工业输配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也有很大的降价空间。

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 12 个省级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上述分析师还指出,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在抓紧组织力量对当地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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