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大力促进降成本的进程中,用电成本居高不下的难题仍在困扰着一些中小企业。
日前,《人民日报》在一篇调查企业成本报道中重点提到电费高企问题。据报道,河南一家企业反映,近两年企业有时会停产不用电,即便如此电费还是居高不下。“如果一个月不用电、同时向供电部门报停,要交变压器基本电费200万元。一个月不用电、也不报停,就要交变压器基本电费600万元。”
随后,有媒体跟进报道,业内人士指出此“基本电费”是两部制电价中的一部分。所谓两部制电价,指的是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的电价制度,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分。
其中,“基本电费”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由供电部门与用电企业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费”则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基本电费“主要是覆盖变压器的损耗,而这个损耗在电费中的占比以及企业暂停用电时的费用都可以按照规定,与当地电力部门协商,并非随意收取”。
换句话说,由于两部制电价中关于“基本电价”的规定,企业在向售电部门申请变压器安装容量后,不论企业该月是否用电,供电局都会依据装机容量向企业收取基本电费。
没电,企业就没法生产,虽有不少苦水,但也只能咽下乖乖掏钱。
一方面,降低社保费率、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结构性减税等多项政策组合拳联合出击,给企业卸下重担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红利,激发了企业生产活力,但反观供电企业,在用电成本方面却反其道而行之,成本不降反增,让企业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容量电价在各地的收费标准不一,至于这一收费水平是否合理,暂时还无法作出判断。”
结合业内人士和专家的说法我们几乎可以这样认为,国家电网向企业收取的基本电费的定价标准“不统一”,甚至可以通过与各地的供电企业“协商”来确定。虽然“并非随意收取”,但这背后的“不透明”还是让众多企业困惑不已。
在大部分企业负责人眼中,基本电费相当于装机费用,为何还要年年缴纳?既然基本电费用于覆盖维护成本,那成本又该如何界定和计算?
所幸的是,去年3月15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开启了新一轮的电力改革。本轮电改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将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按照“准许成本+合理利润”来核定,深圳、蒙西等第一、二批试点也已经按照《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来制定输配电价。
以深圳为例,按照2014年的售电量计算,电改后带来的电价下降降低了9亿元的用电费用。今年3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降成本,作为今年经济发展的五大任务之一,全面推行之势已不可阻挡。在决策层面,决心已定且各项政策、文件正陆续出台;在执行层面,却难免遇到改革进程中难以避免的滞胀。面对高额的用电成本,只有继续深化已推行多年的电改,扩大其试点范围,克服执行层面碰到的重重阻碍,让更多企业尝到“甜头”,才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推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