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很多城市,人们经常看到在医院附近、街边、小区门口,放着写有“高价收药”的小纸牌。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基本上既见不到收药的人,也看不到来卖药的人。那这生意是怎么做的?药收回去干嘛?回收的药都去哪儿了?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吕德伟等非法经营药品案,原来小纸牌背后藏着大药贩,短短两年多的时间,这个团伙获利323万,庭审过程揭开了药品回收、销售的黑幕。
吕德伟是哈尔滨人,现年49岁,包括他在内的5名被告人,都是70后,多为他的亲友。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显示,从2010年12月开始,他们开始非法收药、卖药,平时人们看到街头收药的药贩子,实际是这个团伙的“大老板”。
公诉人:2010年12月23日至2013年6月3日间,被告人吕德伟雇佣被告人杨春艳帮助其在哈尔滨非法经营药品。吕德伟181次通过中铁快运从天津站将自己收购的药品以药品和保健品的品名托运到哈尔滨,杨春艳在接收到药品后按照吕德伟的要求将药品销售给哈尔滨的德善堂医药公司、宋振莹所在的医药公司等处。杨春艳将收到的药款以银行汇款的方式给付吕德伟共计人民币1 910 164元。德善堂医药公司通过汇款方式给付吕德伟药款人民币354 122元。
药贩子收的都是什么药?证据显示,以治疗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病为主。单就吕德伟被抓时查获的药品数量和种类,就足以让你震惊。
公诉人:2013年6月3日17时许,被告人吕德伟将自己收购的颈复康颗粒、通心络胶囊等20种1515盒药品,价值人民币55 685.51元(赃物全部追回),在中铁快运天津站给被告人杨春艳办理托运手续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吕德伟与其他药贩子之间的交易也非常频繁,他收的药不仅运回了哈尔滨,还运到了山东济南、山西太原,由赵喜林和李俭接应。起诉书显示,2013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赵喜林在济南省立医院附近非法收购诺和龙等119种共计4344盒药品,价值近24万6千元,所幸赃物全部被司法机关追回。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法庭提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
公诉人:被告人吕德伟、杨春艳、赵喜林、陈超、李俭倒卖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1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主犯吕德伟,检察机关建议刑期八到九年,法院择期宣判。
谁是卖药人?据了解,有市民处理自己没吃完的药、有医保的人开出药后卖给药贩子套现、医药公司内部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从药店里弄出药来,便宜卖给药贩子是主要的三类卖药人。而所谓“高价收药”的“最高价”也只是药品原价的六折以下,如果药品已经过期或即将到期,价格很可能只有原价的三分之一以下。不法分子回收这些药品后再加价出售,利润非常可观。而销售这些回收药的一般都是偏远或农村地区小诊所、小药店,很多基层老百姓只要觉得药比正规医院药店便宜就行,不会关注药品的保质期,让“回收药”有了市场。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非法经营药品的打击行动还在继续,市民如果发现线索,应积极举报,共斩断“高价收药”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