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SPV在境外融得的资金主要是为了流回用于境内,所以规定资金必须强制调回。现在资金有了流出的需求,SPV已经转变为投融资主体,对资金流出渠道的拓宽,使得资金跨境划拨与流通更加便利,同样有利于满足企业的对外投资需求。
一位律师界人士称,此条规定实际上在实践中已经没有执行,此次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层的态度,简化了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的程序,对于个人和企业投资者而言有积极影响。
新规定的出台或将引发跨境投资的热潮,尤其是个人海外投资将更为便利。据悉,除了律师事务所快马加鞭迅速研究该政策带来的机会外,一些信托公司、PE机构也迅速开始对该政策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