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缺乏高质量的抵押品、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受上述种种因素的影响,可融资的渠道有限,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不可否认,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以体系建设相对完善、发展时间较长的西方国家为例,担保机构在帮助融资、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对美国、日本、法国由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进行了大致的梳理,以期总结我国担保行业可以借鉴的经验。
美国贷款担保全面覆盖
作为目前担保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除了通过直接财政专项补贴、提供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外,还专门设立了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简称SBA)。SBA作为联邦政府的代理机构,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主要通过直接发放贷款和贷款担保的方式为小企业融资提供帮助。一般来说,SBA主要是对银行采取授信管理,待发生损失的时候由其出面向银行予以补偿。SBA的担保费率约为担保金额的2%,由贷款的企业承担。目前,美国已有大约4000多家的商业银行与该局建立了贷款担保合作关系。
SBA对担保贷款有着非常明确的担保额度、担保比例和期限规定,对于担保项目以及贷款人资质的审查,也有着十分严格的考核项目与指标。SBA对于单笔额度在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按本金的80%提供担保;单笔额度在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按75%提供担保。遇到有紧急贷款需求的企业,SBA也会酌情“开方便之门”,提供50%贷款额度的担保。另外,SBA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出口和国际贸易贷款担保等多种类型的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外,SBA还会定期举办各种商务研讨培训班,为企业在管理与技术层面提供信息支持。可以说,SBA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机构,也是美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的“心脏”。
日本“银保担”三方联动
日本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信用保证体系,银行、日本金融公库、日本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三方相互协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目前,全日本47个都道府县、5个主要城市共52个地区已经建立了地区信用保证协会,由全国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负责协调各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以及日本金融公库、政府各方的关系,指导监督52家信用协会的日常运作,同时也组织人才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
与美国中小企业担保重点扶持对象为妇女、退伍军人等比较细化的群体规定相比,日本的中小企业担保服务对象范围相对宽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标准、具有经营实绩的企业都可以成为信用保证协会的担保对象。
在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下,三方所扮演的角色是这样的:52家地方信用保证协会面向中小企业,为其贷款、发债提供担保;由协作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向信用保证协会提供资本金,与其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银行自担贷款额度20%的风险,另外80%由协会提供担保,地方信用保证协会需提前将担保资金存人协作银行;同一时间,日本金融公库下属的中小企业金融部门为信用保证协会所做的担保再提供70%、80%或90%不等的再保险,而信用保证协会要向日本金融公库缴纳保证费收入40%的保险费。发生风险代偿时,70%至80%的代偿资金由日本金融公库拨付。如此,三方形成了以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为后盾,相互支持、互为依托,环环相扣的中央与地方风险共担、担保与再保险相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