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影响不大
实际上,资源税改革此前已经分步实施。2010年6月,新疆正式启动从价征收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税率均为5%;2011年11月,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扩展至全国,税率为5%—10%,第一步征收5%。
有色品种资源税改革一直未有定论。不过,从去年底开始,随着WTO稀有金属诉讼很快揭晓,稀土等将以征收求资源税以应对稀有金属出口新政的提法不断见诸报端。
然而,记者昨天了解到的情况是,有色品种资源税改革,包括稀土、钨钼等稀有金属品种的资源税改革,将遵循等额折算原则,即改革前后企业的资源税税负相等,由此来倒推从价计征的拟征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业内人士认为,从这种设计思路来说,资源税改革现阶段对稀有金属价格不会有太多影响。
不过,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到位后,在资源品价格上涨时,资源税额将会提高。而且,资源税税率高低的设计,也可以随着市场状况进行调节,从而充分体现资源稀缺性,进而调控进出口。
以石油、天然气为例,2011年,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扩至全国时,虽然暂行税率为销售额的5%,但同时拟定了浮动税率制,即5%—10%,即10%是未来目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