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东对接国开行万亿PSL的省级融资平台建设滞后问题,广东省财政厅昨日就棚户区改造相关热点独家回应南都。
“省级融资平台广东不是不想建,二季度以来我们已经反复做了大量工作。”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南都专访时解释,“广东棚户区改造工作仍然应该采取市场化的做法,我们设想找一家有实力的省属国企作为主体,由省财政注入部分资金建立融资平台,但该平台不等于政府融资平台,广东省政府、省财政对该平台的债务不能做担保承诺。”
按银监会和国开行此前的要求,棚户区、保障房等相关业务的融资,必须由省级融资平台对接。广东省2014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约13 .8万户。
将用市场化运作组建融资平台
按照银监会和国开行此前的要求,棚户区、保障房等相关业务的融资,必须由省级融资平台对接,但目前广东的相应平台尚未建立。对此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应南都记者表示,广东省级融资平台自二季度以来已经反复做了大量工作,争取尽快成立。“省级融资平台不等于省级政府融资平台,省财政不对这个平台的债务做任何形式的担保承诺。”
按照国务院2010年19号文和财政部等4部委2010年412号文的要求,地方政府不得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任何直接、间接形式的担保;融资平台偿债资金中财政性资金所占比例达30%以上的,不得再由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政府性债务融资。
省财政厅昨天回应南都记者表示,为使广东省融资平台健康、有效、可持续,应按“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才能保证融资平台建立后真正争取到信贷资金,为我省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挥作用。“如要求建立省级政府融资平台与银行对接融资,并要求省级和市县财政对融资平台债务进行担保,将与《担保法》及国家关于融资平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可能导致融资平台建成后被清理或实际上无法融资。”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银行想方设法规避自身风险、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将企业经营风险与政府财政捆绑在一起的思维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不一致。”
据了解,目前全国5个没有成立省级融资平台的省区,基本都是经济较为发达,而棚户区改造压力相对较小的地区;即便在已成立融资平台的北京、上海,平台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运作起来。而在开展平台业务的省份中,已有个别平台因种种原因而失去了融资资格。其中,北方某省2010年成立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由于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规定,仅在获得第一批项目授信额度后即被按19号文件的规定予以清理,从2010年6月起未能再融资,且原已获得的授信额度也无法顺利提款。
“必须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去消除这些法律政策风险,确保平台建成后健康运行。”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广东的初步方案是由省财政出一部分资本金作为引导,由省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组建企业背景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开展运营,这样既保证依法合规,同时由有实力和运营经验的企业组建融资平台公司,在控制风险、提高效率方面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