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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宣布与中储股份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2014-08-05 14:04:59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原创   评论:0 点击:

  普洛斯与中国拥有仓储面积最大的国有现代物流企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两家公司计划设立合资公司, 依托中储股份雄厚

  设立合资公司进行现代物流设施开发与管理

  中储股份和普洛斯将设立合资公司,进行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的开发与管理。根据协议,普洛斯将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份,中储股份持有51%的股份;同时,普洛斯对1%的股权拥有回购权。 合资公司对中储股份未来拓展的用于现代物流设施开发的物流用地将享有优先开发权。此外,普洛斯也享有对中储股份现有土地和设施再开发时与中储股份的优先合作权。

  战略性股权投资

  普洛斯将投资20亿元人民币,通过定向增发认购中储股份(证券代码:600787)15.34%的股权,配售价格为每股11.82元人民币。交易达成后,普洛斯将成为中储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并获得中储股份董事会11个席位中的3个席位。

  中储股份的物业组合包括近500万平方米的土地面积及其上物流设施。定向增发股份配售的部分收益将用于在9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开发50万平方米的现代物流设施。结合合资公司的土地储备,普洛斯将推动中储股份利用超过900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驱动价值创造。

  普洛斯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梅志明先生表示:“此次交易具有深远的战略互惠意义,普洛斯能够受益于中储股份雄厚的本地资源,中储股份则有机会借鉴普洛斯在开发和管理现代物流设施方面的专长。同时,借助中储股份战略性地理位置的物流资产组合,我们将进一步增强 ‘网络效应’,让我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客户。”

  中储股份董事长韩铁林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与普洛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普洛斯中国、日本和巴西领先的现代物流设施提供商,在中国拥有强大的网络和良好的业绩,是我们管理中储股份开发平台的首选合作伙伴。我们相信,两家公司优势互补,将为合资公司创造战略性竞争优势,以抓住中国新兴物流行业的重大发展机遇。”

  此交易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微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会[微博]”)等的批准。交易预计将于2015年初完成,资金来源于普洛斯与中资财团签订的投资协议。

  今年2月,普洛斯宣布获得中国投资者财团最高约152亿人民币的投资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投资者财团包括中国人寿(45.03,0.64, 1.44%)、中银集团投资和厚朴基金等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和投资机构。其中,第一阶段的投资97亿人民币已于今年6月完成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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