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名单。本次在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基础上,增加了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全国共有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纳入国家首批鼓励社会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
国家将鼓励各示范园区创新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电力交易模式和专业化模式。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朱明12月4日在发改委发布会上表示,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力度。“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绝大多数都是民营资本投资,对于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效果非常显著。”
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包括:嘉兴光伏高新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兴工业园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海盐经济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