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7月6日专电(记者梁晓飞)今年起至2017年,山西将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70余万户。同时,加大安置房源的储备,减少居民过渡期,逐步实现先安置再征收。
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全省棚户区改造方案,今后四年的总任务为70余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61万余户,工矿棚户区8万余户。仅大同和太原两市的改造任务就达40余万户。
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核准、环评审批权限将下放到市、县。市、县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省级财政将加大补助力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每套补助3000元,作为融资平台注册资金,并组建山西省棚户区改造投融资公司,吸引社会投资。
改造方式上,可采取新建、改建、综合整治等方法。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将通过项目法人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区位偏僻、分布零散的棚户区改造片区,可采取项目捆绑开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