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河北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家庭惟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根据《意见》,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加大对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到位,该收取土地违约金的要足额收取,该收取土地闲置费的要及时追缴,该无偿收回的要无偿收回。
《意见》要求,切实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满足有效刚性居住需求,逐步形成供给稳定、总量平衡、梯次分明的住房体系。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形成有效供应,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
《意见》称,要改善信贷服务,优化利率结构,积极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房地产开发贷款信贷准入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其信贷需求。
据多年研究河北楼市的陈宝存介绍,目前河北省内的房价分三个不同层次,除廊坊市外河北省内城市主城区新房价格均价在6000余元/平方米,郊区不到4000元/平方米,均处全国省会城市中低位水平,作为二三线城市,河北的楼市整体和房价仍然处于库存不断增加、成交量价不断下调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