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地铁上建 配公交站及10000平米开放集中绿地
1、该项目规划平面布局、空间形态、建筑高度等参考《新八大里地区第六里规划策划方案》,沿黑牛城道、洞庭路的建筑风格、外檐形式及环境景观应符合策划方案。地铁东南角地标建筑须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如确需对局部进行调整的,不得影响总体规划布局及空间形态,并且以规划局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地下空间设计须符合该地区地下空间设计导则要求。地下空间必须满足互联互通和开发建设的统一要求,需与同步实施的M12地铁站做好对接,地下一层地面与站厅层平接,满足地铁建设的要求;临地铁一号线站房处地下空间应设置出入口,方便地铁人流对接。地下一层公共通道须与七里下沉广场相连,保证其公共性。
3、该项目须设置的公共设施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9733平方米,可分别设置于居住和商业金融业用地内。
4、该项目包含城市型公寓,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城市型公寓套型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他要求符合我市关于城市型公寓的相关规定。
5、地块西北侧设置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且不得封闭。
6、该地块内沿大沽路一侧结合公建裙房设置公交首发站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并且满足大型公交车出入要求,由开发企业同步实施代建。
7、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8、该地块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进场开工建设;2015年3月31日前达到正负零;除超高层建筑外,该地块其余建设项目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外檐完工、2017年6月30日前竣工;超高层建筑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外檐完工,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
9、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和《新八大里地区第六里规划策划方案》。
10、竞得人同意由被整理单位华北集团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加上建安成本回购6.5万平方米公建。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时,与华北集团签订回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