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涉嫌强制搭售属可撤销协议
本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蒋典良认为,银行“办理房贷先买产品”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这涉嫌强制性销售,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诚实原则,导致购房者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如果有证据证实的话,可以认定该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
到底银行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监管部门对此有何规定?记者向广西银监局进行了反映。该局给出的答复是:根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第九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广西银监局表示,如果消费者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强制交易、捆绑销售行为的,可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等方式向银行投诉;如对银行投诉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向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