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要求的精神,蓝田县华胥镇旦村对现有490亩旧村庄进行拆迁整合,投资0.97亿元建设连体式关中民居300多套,还有小区、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及公社、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就出现了楼房整栋下沉、倾斜、裂缝等严重的质量问题。(华商报9月22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劳动力约占全国劳动力的70%左右,农民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安定程度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而今,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蓝田县华胥镇旦村的新农村建设本该是一件让众人欢呼的大好事,事实上刚开始的时候确实让华胥镇旦村的村民高兴了一盘,但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却让村民愁上心头,看着快要建好的居民楼居然因为一场秋雨而裂缝下沉了。据村民反映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项目所在地为滑坡地带,且没有按照要求做好护坡和防洪硬化,没有做好建筑物周围场地硬化等的问题。华胥镇旦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就如同小孩子过家家游戏般说建就建,说倒就倒。
按照常理来说,项目建设各个阶段都应该符合正规程序,从选址到项目开工建设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其中涉及到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环保局等多个部门,暂不说其他的,就说项目建设前期选址就应该是经过严格的地址条件勘测,地质灾害地段不能作为宅基地使用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更何况是国土局这样的专业部门,这其中到底存在什么猫腻?再说工程建设过程中,村民反映地基并未处理扎实才会出现塌陷现象,笔者想问,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去哪儿了?
我国《建筑法》与《建筑共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驶监督智能,目的在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笔者认为,旦村新农村项目建设未完工楼房整栋下沉不仅反映出楼房建设质量问题,更是反映出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审批程序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的现象。若不是因为这一场秋雨让工程质量提前暴露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可以说这一场秋雨不仅没有过错,反而还立了一件大功。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农民的发展离不开农村,新农村的建设更是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还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真正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尽快查明原因与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