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金
“唤醒”住宅维修金
目前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这笔资金的使用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而成都市世纪朝阳小区的业主打破了这一“沉睡”局面,实现增值180多万元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张 舒
法治周末实习生 代秀辉
“从今年1月17日起,我们给业主们发15.18万元的‘红包’,到目前仍在进行。”成都市世纪朝阳小区业委会主任刘逸西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法治周末记者从世纪朝阳小区的宣传展板上了解到,该小区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金高达1300万元。在短短6年的时间里,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自主管理,增值收益至今已达180多万元,预计到2016年总收益能达到286万元。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资料显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该资金是业主购房时需强制缴纳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金一般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而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而这笔资金的使用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而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但是,成都市世纪朝阳小区的业主打破了这一“沉睡”的局面。
“沉睡资金”下的“金蛋”
世纪朝阳小区业委会是如何让“沉睡”资金下出180万元“金蛋”的呢?
“无意中看到一档讨论如何让‘沉睡的维修金下金蛋’的节目提醒了我。”兴奋的刘逸西查阅相关的法律依据了解到:按国家规定,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用住宅专项维修金购买国债和存定期增值。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及2/3业主户数同意。世纪朝阳小区业委会通过耐心地挨家挨户做工作,发传单,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最终小区住户的2/3以上业主投了赞成票。
刘逸西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0年3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为1300多万元。经过业主们同意与相关部门的审批,世纪朝阳小区拿出300万元作为银行定期存款(当时年利率2.79%)两年;拿出850万元购买3年期凭证式国债(当时年利率3.73%),其余100多万元则作为活期储蓄,以便进行公共设施维修时可按规定及时提取。
从此,小区维修金开始了下“金蛋”的过程。
至2012年3月,银行300万元定期存款获利累计收入超过16万元,这笔钱再次被存入3年银行定期存款。2013年3月国债到期,收入95万余元,此时两笔维修资金增值累计总收入为111万余元。
“而此时由于相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法再购买国债。于是购买国债收益后的945万多元资金被分为多份组合存款再次存入银行定期增值(利率为4.675%)。组合存款则是为在保证小区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不影响资金增值。”刘逸西说。
“小区入住8年多来,共处理各项维修100余起,仅花了30多万元,这是小区业委会实行民主管理和决策的结果。”刘逸西坦言。
“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基础上,我认为业主可以做一些合理性的投资增值。同时,由于该资金的稳定性,银行针对此类大笔资金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高利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