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目不健全。此类问题在一般税源企业中比较突出。部分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使用、保管账簿,有的账簿设置不全,有的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不设账簿,造成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会计信息失真,不能正确进行税收核算。
(四)部分一般税源企业税法意识淡薄,纳税遵从度不高。一是企业法人对税法的认识不够,对企业采取家族式管理,企业内部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二是企业财务人员业务不精,核算水平差,业务素质低,对税法的有关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核算应纳税,从而也导致了申报数据的异常;三是部分企业使用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尤其是在新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中这种情况更加突出,使企业在税收上自主申报能力不强,错记、错报、漏报的情况时有发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一般税源的监控。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纳税人的登记管理制度,提高一般税源户注册登记内容的准确率,对一般税源加强源头控管。建立一般税源户联系(调查)制度,合理确定调查方式及内容,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制定分类监控的配套方法,提高一般税源的监控深度和广度,健全按区域、行业税源监控制度,畅通税源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采集质量、提升税源分析和预测的及时性和正确性,加强对分析成果的增值利用。针对一般税源的特点,对一些特定行业、特定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保证收入计划的完成。对其他企业,尤其是对新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开辟和管好新的税源,及时摸清底数,增加组织收入的主动性。
(二)规范征管质量考核。进一步完善税源监控工作的考核制度,细化分解,落实责任,进行严格量化考核,切实提高税源管理质效。强化岗位责任追究,通过查补税款、财务报表上报情况等指标,考核一般税源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员的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税企沟通,搭建优质的纳税服务平台。针对一般税源户持续经营周期相对较短、财务管理不规范、纳税遵从度低的特点,一是要坚持把服务融入管理、执法的全过程,做到执法规范有序、管理尺度统一;二是要坚持定期的纳税辅导与不定期的上门走访相结合,让纳税人能够正确理解政策规定,诚实守法经营、明明白白纳税;三是坚持优质办税服务,对于纳税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通下达,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