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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公款吃喝 “维权”与调查需同行
2014-07-16 09:30:11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南京溧水区石湫镇市容管理办公室主任周某某大吃大喝,菜单上除了菜,还有两瓶海之蓝酒300元,4包苏烟192元……昨天,这个网帖引发广泛

  但我们也不可忽视当事人周某某自己说的那句话:“这三份菜单,我只签过一次,另外两次不是我签的。”也就说明执法大队还是进行了一次公款吃喝,只是次数没有那么多罢了。对于公款吃喝和举报部分不实的行为相关部门就要分别处理,最终将事实真相还给大众。

  作者: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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