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网7月17日)
49岁时就担任副省级干部,王素毅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这样一位“仕途明星”缘何因腐败落网?深入剖析其贪腐经过,不难看出,正因为其面对各类层出不穷的糖衣炮弹,思想上产生了侥幸心理,逐渐沉迷于贪图奢靡享乐,丧失了党性原则,以致受贿收贿一发不可收拾,终成为害群之马、城狐社鼠。
纵观其仕途生涯,随着权力的不断扩大,其面对金钱诱惑时心里防线愈发薄弱,而一而再、再而三收钱办事却“风平浪静”没出事,更是助长了其贪腐念头。收受企业贿款为其“服务”,收受下属“孝敬”为其谋职,还拉上妻子一起贪腐,变身其“财务总监”,甚至公然喊出“你给钱我站台”、“你升官我发财”等口号,气焰何其嚣张。
长期沉迷于物欲享乐,其慢慢丧失了从政操守,廉洁自律对其来说就是嘴上喊喊的口号。给了钱才办事,不给钱就诸多使绊刁难,逢年过节更是要大收特收,俨然把手中权力当成是发财致富的摇钱树。其通过种种不法途径大发横财,形成贪腐链,将部门单位弄得乌烟瘴气,其种种作为已然泥足深陷,掉入贪婪腐化的漩涡无法自拔。
深入剖析其贪腐之路,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当前干部监管制度还存在相当大的漏洞,以致个别干部总能找到缺口可钻。试问,其长期以来大肆收贿受贿,大肆利用手中职权行不法之事,相关纪检部门为何没有提早发现,等到“苍蝇”变成了“老虎”,“小贪”成长为了“巨贪”,这其中带来的巨大伤害不可胜数。正是因为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还缺少对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考察监管,过于注重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在干部评价、群众测评、生活作风监管流于形式,以致无法及早发现其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从而将贪腐恶行累累的干部提拔使用,造成了更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