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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民意,得民心
2014-07-18 08:57:11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近日,四川日报《建新村农民做主公开透明是黄金法则》一稿报道了德昌县巴洞乡松柏村在新村建设中如何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做法。刊发后,

  笔者认为,当地政府向民意决策迈出了一大步,但是要取得实质的效果,还需加强各方配套措施。比如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媒体对决策草案的广泛讨论制度等等,对征求民意的方式、时间、内容、反馈等都要作出详细的规定。同时,应该将所有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如支持的意见和反对的意见以及两者的比例、作出最终决策的依据等。总之,只有吸纳民意的过程程序化、透明化之后,民意表达才不会失真,公众参与决策才不会流于形式。

  作者:董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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