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豫桂陕鄂等省区采访发现,在投资力度和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近年来基层水利部门成为贪腐高发区。除了涉案人员数量和金额呈上升趋势外,“水耗子”犯案手法也花样翻新。如何进一步扎紧反腐“篱笆墙”,仍需各方共同努力。(7月24日,中国新闻网)
诚然,自去年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且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然而,在众多腐败案件中,涉嫌集体连带腐败的案件也不在少数。不久前,河南省纪委通报了42起涉及水利的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25人被开除党籍,23人被开除公职,2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金额2612万元。
基层多位参与查办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近年来发生的基层涉水案件稍作梳理,就会发现这一领域的贪腐正呈现“三多”态势:一是案件数量正在增多;二是涉案金额明显增多;三是单一案件涉及人员越来越多。“种种迹象显示,基层水利系统正成为贪腐高发地带,应该引起警惕。”
然而,一人受贿则罢,基层水利部门的连带贪腐却更加令人咋舌,和别的工程项目不同,基层水利施工一是点多面广,二是专业性较强,如果不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单从项目审计方来看,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也只能是走走过场,这些都为可能的腐败留下了空间。
因此,笔者认为,反腐不应留任何漏网之鱼,对于集体腐败事件更应高压打击。要想防范基层涉水腐败,还须严把招投标关,只有让人民做好监督,才能切实防范水利中的贪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