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公务员购买高档小区住房,价钱却比经适房还低?”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新华社发布”客户端记者调查发现,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而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则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该小区的保安所说,“这个小区比较高档,楼间距都在50米以上,全市都找不出这样的楼盘。”而且,小区的配置可谓一应俱全,小区内设计有会所、幼儿园、餐厅等设施,试问,普通市民居住的小区有几个可以达到这样的标准?更为严重的是,其中19、20号大户型小高层被市民称为“市长楼”“县长楼”,“到了一定级别才能购买”。这样的官阶与楼层挂钩,更是将官本位观念演绎到了极致。
在提倡公务员职业回归常态化之时,公务员廉价房的出现,不由得给公务员回归常态抹了一笔黑,让人们对公务员这一职业去特权化产生了质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廉价房,但是出在了这样的节骨眼上,难免会产生倍加的负面辐射效应。
面对公众的质疑,政府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回应则口径不一。据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政府并没有参与到小区的开发建设当中去,只是承担了监督的责任。但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安居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协议》中显示,事务管理局却在“负责公务员小区项目的立项、报批”,并包括“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减免相关费用等事宜”。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到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借粉饰来逃避责任之嫌。
公务人员能享受低价购房的机会,这让普通老百姓觉得不公平。对此管永军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所在,就是为公务员服务。“如果以后有政策,我们也愿意为全市老百姓服务,建设廉价住房。”这样的话,更像是对于老百姓质疑的一句无良回应,难以掩盖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真实本质。公务员在建设廉价房上,岂能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态度”,先自己后百姓,这是权力脱缰之后的一种恣意妄为之行径。
公务员能享受到高档而廉价的住房,归根结底还是权力在背后起了支撑作用。在此次建房过程中,双方既要规避政策、法律风险,又要限定利润率让利公务员群体,开发商很难从单个项目中获利。但从长远来看,“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开发商总会将手中的“权力期货”变现,而到时“拿人手短”的政府部门怎会不开绿灯。
公务员建设廉价房,名义上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为公务员办了一项福利,但实质上是利用政府权力给公务员转让了利益。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摒除特权衍生的权力“变现”行为的发生。
作者:郭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