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年年执法,为何却无效果?
2014年4月4日,一楼102室业主突然又搭起了架子,准备建设“阳光房”。虽然这处“阳光房”不会影响到自己家,但出于愤慨,董教授带头找到执法局。执法队员赶到后,又张贴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5日内拆除,但此后又无下文。
2014年7月27日,利用周末时间,一楼102室业主重新开工建设“阳光房”,4小时之内完工。举报后,执法队员赶到现场,责令两日内拆除。执法队员离开后,102室业主上楼大声斥骂,并扬言威胁。
“我举报了3年,执法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就下达了好几次,为什么没有一处‘阳光房’消失?”董教授质疑。
执法局:违建成事实,不好意思拆
记者了解,2013年开始,该小区已经由行政执法局于洪分局北陵支队划归到陵西支队。记者近日采访了陵西支队队长王晖。
记者:您如何看待董教授的质疑?
王晖:执法难度真的很大,很多“阳光房”都是偷偷建设,而且建设起来容易,从开工到建成,只需要4小时,等我们赶到时,业主已经建完了。
记者: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王晖:督促业主自行拆违。对类似这种园区违建行为,我们只能督促,人性化执法,苦口婆心地劝。我们可以阻止正在进行违建的业主,但如果违建已经存在,既成事实,我们也不好意思让人家拆。如果强拆,必须走程序。
记者:你对业主有什么建议?
王晖:走司法程序,去法院起诉,然后依据法律拆违。我们真的已经尽力了。(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闻达 实习生 魏长利 摄影记者 孙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