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权力要用好才能造福于民,这种乱用权力,以权力设置“最低消费”已经失去了爱心捐款的本意,这样的捐款不但捐款者不满,更是越过了权力的界限。设定最低标准的捐款这是赤裸裸的在绑架下级意愿,这是权力脱缰后的肆意妄为,如若总是如此滥用的话,必将严重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要想将基层党员干部从“被要求捐款”的“苦海”中解救出来,让献爱心摆脱“最低消费”的话,就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无法左右党员干部献爱心的真实意愿,只有这样才实现真正的“自愿献爱心”。(作者:曾阿良)
捐款设“最低消费”,权利强制何时休?
2014-08-19 15:09:00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原创 评论:0 点击: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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