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纪委通报:铁岭原市长林强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969年出生的林强,曾是辽宁最年轻的正厅级官员之一,是前途无量的“明日之星”。他的落马,令人唏嘘。近日发布的浙江“贪腐案年轻化调查报告”显示,全省35岁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案件达291人,同比上升167%。案例和数据如此触目惊心。我们不禁要问,这些被看好的“少壮派”为何不顾前程,要往火坑里跳?(9月15日 中新网)
在事业进入“黄金期”之际,不少年轻官员却陷入贪腐泥潭而不能自拔,确实让人痛心扼腕,更令人不寒而栗。干部腐败年轻化,其背后隐藏的原因是什么呢?从个人来说,年轻干部年少得志,常恃才傲物、忘乎所以,在金钱美色面前不易把握住自己,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容易扭曲。而另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干部年轻化的“用人机制”存在明显的问题和漏洞。所以,“最年轻”官员落马,折射干部监管漏洞。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贪腐案年轻化现象,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干部尤其是一些“三门”干部,基层经历少,所处环境简单,在被提拔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渐渐迷失了自己,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最终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另一方面是由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也存在着漏洞,如今,一些地区和单位在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时,“重年龄轻考察”、“重学历轻品德培养”的现象比较突出。许多地方在干部年轻化问题上“一刀切”,使年轻与学历成为基层提拔干部的“硬件”,而工作踏实、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等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件”。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些工作时间不够,信念不够坚定的年轻干部在重要岗位任职后出现问题。
要避免“35岁现象”的出现,减少年轻干部的陨落,提要自身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选拔培养机制才是明智之举。首先要完善干部选任机制,要严格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好干部;其次要强化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相对而言,年轻干部承载的期望更重,干事的空间也更大,无疑更应通过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既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年轻干部最好的爱护。
其实,把干部“扶上马”并未完结,还要多“送一程”。在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把牢“入口”,常常磨炼、时时敲打决不可少,及时补上用人机制的漏洞更重要。同时,抓早抓小应成为预防腐败的重中之重。必须从制度上防微杜渐,细化官员公权行为的底线,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干部小违纪的时候能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倒逼其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