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方面介绍,今年1月至5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854件2652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6.1%。在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方面,检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577人,同比上升33.1%,依法对7名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人民网7月4日)
近日查处的案件比例日益增长,说明大量的“苍蝇老虎潜伏的太深”,
苍蝇和老虎相比犹如“小巫见大巫”,但它也有值得重视的特点,主要是:
一、存在的普泛性。很多案件涉及的官员比较多,“苍蝇”大多数不可能像“老虎”一样握着重权、贪得无厌。他们只能利用手中的小权,进行一些小的贪污。自然,他们贪污的数目少,但分布范围却很广,如马德案中基本上遍及到了所有部门。
二、危害的直接性。“老虎”的腐败,对社会的危害,自然要比“苍蝇”的腐败严重得多,但是,老百姓经常直接受到危害的,则是各种各样的“苍蝇腐败”。就拿县级案中一些村干部来说,他们应该算是最小的“苍蝇”了,他们本不属于国家编制,不是“官”,但由于也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又经常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人们对于他们的问题,就如同眼睛中掺进了沙子,特别难以容忍,在老百姓眼中,都是“害虫”。所以,不“拍”死他们就不足以平民愤。
基于此,这样的“苍蝇”腐败就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了人民群众对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愤恨。所以,切不可因“苍蝇”小而不追究、贪污少而不惩罚。如果条件许可,这些“苍蝇”是有可能变成大“老虎”的,如果等到成大“老虎”的那一天再去追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也就大了!
况且,我国刑法规定,干部利用职权行贿受贿5000元就可以立案,1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按照这一规定,受贿或者行贿5万元的,绝不是一桩可以忽略的小案。同时,中央关于反腐败的精神是,对于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养奸。把老虎和苍蝇一个个揪出来,可以说工作力度很大,成效也很显著。
当然,要“拍苍蝇”,还是首先要打好“老虎”。要乘“打老虎”之风,加紧“拍苍蝇”,让二者相互促进,使上上下下以公权谋公利,不再异化为以公权谋私利。如此,群众所最不能容忍的贪污腐化问题可望逐步消解了!
(文:云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