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镕:基层化解上访凸显担当与责任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代理”群众上访——“三三”调解代理制度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让全县95%以上的初访能够在基层得到化解,确保了一般纠纷不出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和不出现越级上访、缠访。该县去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7%,实现了“大县小信访”的目标。(7月6日《四川日报》)
在以往,我们无数次看到一些群众背包扛箱到处上访,虽然群众有表达诉求的权力,但是这样的上访方式无形中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压力,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也提高了上访群众诉求成本。因此,从2014年5月1日起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把上访化解在基层,也更加凸显基层的担当和责任。
其实,面对上访群众,基层干部首先应保持着微笑和理解的态度,群众为何上访?当然是关于切身利益受损或是对政策了解不透才导致,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去看问题,理解群众的渴望和急切的心情,并结合相关政策去找解决的办法。能办理的,尽快办理,不能办理的,也要讲道理,说政策让群众知道是怎么回事。让上访化解,让误会消除,通过努力化解了一个个的上访,能体现出基层政府对民众的诚心诚意,将基层政府的宽容、大度、和谐、亲近在百姓中展露无遗。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像仁寿县在全省首创的“三三”调解代理制度那样,通过设立从社到乡的信访机构,进行每级调解,处理3次后,人为息访的案件,由下一级干部代理群众向上一级反映,直到群众满意为止,这就体现出基层政府对群众的责任。尽力所为,实在不能为,基层政府就代替群众反映,这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得不让群众感到身边随时都有亲人,政府就是我们的恩人。无疑,会赢得群众的理解,百姓的掌声。
今天,“群众离不开基层政府,基层政府也离不了群众”的理念已经渐入人心,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期盼让基层政府更快、更好、更强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基层政府一定会将地方百姓带到共同向往的地方,朝着那个地方共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