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企业在输油管道上生产了16年
该企业是在1997年办理了所有的审批手续后征地、建厂房的合法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定期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并合格,因此该企业是合法企业。
整改:两次安全隐患整改,输油管道横穿厂区依旧?!
第一次整改:2006年5月7日,该企业因为输油管道横穿工厂的原因,被公安部列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2006年5月18日该企业与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签订了整改协议,协议签订后,该企业清理了部分生产设施,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加固了输油管道,然后验收合格,企业恢复生产。
随着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该企业存在输油管道横穿工厂的情况再次被曝光,并明确指出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次整改:2013年12月28日,当地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企业所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区属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
1.企业立即停产,相关人员撤离厂区;
2.研究企业整改方案,确定原地整改不可行后实施企业搬迁;
3.企业关停后,有关部门汇同企业立即确定损失和费用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