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南京市一对亲身母子登记结婚。更荒唐的是,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又与儿子的岳母再婚。(7月17日南报网)
一出有悖伦理的鲜活闹剧,吸引人们眼球的同时,直接暴露背后的原因。近年来,因为拆迁补偿、分房子、迁户口、避税等等原因,不少人绞尽脑汁想到“奇葩手段”,“母子结婚”就是其中之一。
当我们还在为多得拆迁补偿而“举村离婚”感到惊愕时,“母子结婚”的闹剧又接踪而至。无独有偶,今年2月,成都也发生一起亲身父女结婚的闹剧。几者之间的共同点在于表面看来都是不管伦理纲常,无视道德约束,实际上是让“婚姻”成为获取利益的台阶,不管是“闪婚”还是“闪离”,利益才是最根本的动力。
通过调查发现,民政部门解释,母子轻易领到结婚证因为与公安部门之间没有联网,信息不能共享,无法核实当事人过往信息,于是对于准备好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没有拒绝的理由。也就是说在民政婚姻登记系统上,只要该二人处于非婚状态,并开具了相关证明等材料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由此,母子结婚是违法的。好在当地公安部门对发现了其中的端倪,母子婚姻也被法院判定无效。
事情虽未产生严重后果,但不得不引起重视。部门之间不联网,让公民信息无法实现部门对接,给那些想通过采取非法手段达到某种利益诉求的人留下了违法的空隙,容易钻制度的空子或打法律的擦边球。例如,该案例就直接暴露出婚姻登记的两面性,一面是合理,一面是违法。是否可以想象,婚姻登记中还存在多少因信息无法共享而产生的非法婚姻登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