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要避免“钓鱼式执法”事件的重演,一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便民高效的要求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摆脱利益羁绊,公正执法,同时要回归以人为本的理念。二要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方式明确执法方式、手段可以在哪些领域、什么情况下行使以及如何行使等,使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三要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权、执法权的多层次监督机制,建立起遏制公权力异化的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敢、不能实施违法执法行为。
作者:随风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