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须下猛药,让污染“晒”在阳光下
受访专家认为,让企业“晒”出污染真相,首先还要从立法上加大对涉事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降低环境犯罪的入罪门槛。
当前,亟须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汪家权认为,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其中按日计罚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措施,会对违规污染企业形成更有力的威慑。但关键还要看这些法律能否落到实处,比如天数的计算、单日处罚金额的确定等,都要有严格的执法依据和标准,确保新法不会导致新的“寻租”空间产生。
推动污染数据实时公开,让被视为“商业机密”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化。虢鹏认为,了解执法部门是否落实法律规定,要靠数据的实时公开。信息公开既方便公众查询,又将企业排污情况包括数据质量情况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便于发动社会公众监督企业治污减排。当前,应尽快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监测信息的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各种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
采用科技手段打假。针对企业造假行为越来越隐蔽、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等情况,各地环保部门应该组织研发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建立一套防治作弊、很难造假的监管系统。
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特别是第三方监测行业的“准入制”、“黑名单制”,提高违法成本。专家表示,堵住环保数据造假的漏洞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多方配合。当前,可以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对出现造假行为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都计入其“诚信档案”。
同时,对环保监测数据的造假,不能停留在只处罚污染企业的层面,协助造假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一次造假,立即清出行业,巨大的造假风险将迫使任何一方都不敢越雷池一步。(记者 张涛 刘宝森 马姝瑞 杨丁淼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