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村支书出资250万私设收费站。(9月15日《广州日报》)
昨日,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通报了全省有关地区和部门查处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这批案件的涉案人员官不大,贪腐的金额对比起一些大案要案并不算高,但案件均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影响恶劣。比如说:只要搞定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的领导,用假社保证明、假婚姻证明照样购房过户;为了让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学校在校内开设快、慢班,而且还组织学生到校外辅导,由本校老师来授课;派出所所长知法犯法,竟然充当赌博“保护伞”,大肆收受贿赂等等案例,这些无疑不是社会当中的反面“教材”,无疑不是在拖累社会发展后腿的代表。
笔者在这些的通报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看到了一起关于广东省某村支书,在自己的地盘上私设收费站,这样的恶劣行为,无疑就是在中饱私囊的做法,这样村支书简直就是一方的“霸主”,早晚是要被“收拾”的。经查,2010年至2014年,周炉金在其出资250万元修建的芙洞村水泥村道上私设收费站,对运矿出村的车辆收取每车65元至80元不等的过路费,并将部分过路费分给木格镇政府和芙洞村委会。
整个事件当中,其实该村支书周炉金自己只是有个操盘手而已,但是从中得到的利益却是最多的。因为他出资的这个250万元,笔者都是很怀疑的。这个当村支书的,能够有上百万的存款,这样的数目还是很吓人的。这个难免不了的就是要招人的质疑,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的钱财呢?其次就是这个芙洞村水泥村道,是国家的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大家都可以享用的,如果说是要设立收费站,那么也是国家政府来实施的,你一个村支书有资格提出建议,但是却没有资格在那里操盘整件事情的。但是如果说你没人在背后撑腰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最后你把收到的过路费,那也是上缴了村委和木格镇政府,所以很明显的说明,大家都是有份“串谋”的。
村支书“称霸一方”的新闻屡禁不止,这个就是在说明我国地方政府对于村民的自治委员会的管理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这样的疏忽就会造成村干部对于自我利益熏心的膨胀欲望不断的增强,这就会造成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加强基层的村干部们的思想素质教育就彰显的尤为重要了。提高服务群众的综合实力,对于社会的发展是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的。(唐糖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