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9月10日晚,宁强县环城路海韵休闲会所内发生了一起醉酒致人重伤事件。伤者为杨某,醉酒打人者是当地住建局局长闫某。经医院治疗,杨某面部共缝合87针,至今还在住院治疗中。而住建局局长闫某目前仍在职主持工作。”(9月19日新华网)
记者18日晚从陕西宁强县官方获悉,针对该县住建局长闫某近日在会所内伤人一事,已决定免去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县纪委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虽然不清楚闫某与杨某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致使双方大打出手,但杨某的伤势足以说明闫某“武功高强”,缝合87针也算得上毁容了。在大力整治歪风邪气的背景下,一名领导干部毫无顾忌在公共场合出手伤人,闫某的魄力值得“钦佩”,此等魄力如果用在工作上,将是一大助力,而他用错了地方,不仅丢官丢职,怕是还逃不过追究责任。
为了加强作风建设,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文件,禁止领导干部进入私人会所,闫某全然不顾相关规定,依然我行我素,从这一点来看其纪律意识薄弱。为了刹住不良风气,各地都开始整治大吃大喝现象,公款吃喝少了,自费吃喝风气依然盛行,闫某全然不顾自身形象,喝得宁酊大醉,丝毫没将规定放在眼里。醉酒不说,还重伤他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毁党政机关形象,受到撤职处分乃咎由自取。
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但也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无视相关规定,遭到严厉处分。有句话叫做“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按理说那么多顶风违纪的干部受到处分,其他干部应当引以为戒,但事实却全然相反,顶风违纪现象屡见不鲜。这一方面反映出某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觉得作风建设只是“一阵风”,不会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某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意图越过红线。事实证明作风建设没有期限,公众的严密监督之下更没有侥幸可言,一旦违规违纪必受严惩,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常怀敬畏之心,切不可“以身犯险”。
闫某醉酒伤人,造成的影响难以弭平,此事也给其他干部提了个醒,无论身在何处,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要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小小恶行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不以恶小而为之”,以实际行动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李小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