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二:
缴费压力大可先转居民医保
今后,每月300多元的医保费用,对于大多数原本收入就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能成为不小的压力,然而一旦停保就意味着将失去医疗保障。对此,《办法》中也为这一人群留了一条“后路”—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市人社局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原先参加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将予以保留,也就是说,待其收入水平提高或者即将退休时,还可以转为职工医保继续累积满最低缴费年限后,将来退休时便可享受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然而,医保处的负责人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决定继续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延缴人员,须按照规定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手续。需要提醒的是,《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法》实施3个月内应当办理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则被视作暂停参加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