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如今县市区“一把手”的任期一般为五年,在任期间为何不算“生态账”,要等到离任后呢?再说等到离任后若审计结果为生态环境恶化,也只是市委、市政府对离任干部进行约谈,促使其认识到在任期间的生态业绩不佳,在新岗位上应重视提高生态业绩。干部在任期间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造成生态环境恶化这么严重的后果仅谈谈话就了事,而根本没任何惩治措施,这样的政策是否欠妥呢?如果某个党政“一把手”压根就不重视生态环境,一个月、两个月时间倒是不算长,可在他任期的五年时间里都撒手不管,可以想象他将给社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有多少人畜的身心将受到摧残,这巨大的损失谁来负责?谁来买单呢?
其二,尽管去年绵阳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划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生态环境审计评估试点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生态制度6方面32项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饮用水源保护、是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从指标体系的详尽程度我们可以知道市委、市政府对绵阳的生态环境是高度重视的,可从考评的结果来看似乎又没多大实际意义。指标体系制定得再详细,如果考核后的奖惩措施不得力,缺乏真正的实用性,不能让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建设,这样的体系指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其三,为搞好试点离任审计算“生态账”这一工作,绵阳市成立了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评估专项工作组,各项指标考核分别由市委组织部等16个部门牵头完成。此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考评的最坏结果仅仅是市委、市政府对离任干部进行约谈,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难道不是奢靡浪费吗?这样的做法真的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