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共五项议程。
首先,长垣县公安局局长杨光同志传达了《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长政三年整治通〔2014〕3号)。
接着,长垣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庆云同志传达了《长垣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长政办〔2014〕46号)。
紧接着,长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蔡自广同志分析了元至5月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成因。
然后,19个乡镇、办事处逐一向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军杰递交了《长垣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最后,长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军杰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解决前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就如何加强措施落实,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张军杰同志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有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各单位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制订计划,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治,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一个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二是建立组织,有步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谋划本部门工作,设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明确专人管理日常事务,成立专职或兼任办公室,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工作。三是突出重点,有担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相关单位要根据省政府三年综治领导小组要求,突出重点,保障经费,落实人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整治机动车特别是客货运车辆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等行为。四是各司其职,有目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每个乡镇、办事处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安排专门办公场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力争通过三年的工作,建立完善“县管、乡包、村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