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福建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部署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要求,围绕土地出让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裸官”、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整治。
众所周知,“裸官”通常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近年来曝光的一些贪腐案例,越来越多与“裸官”牵连,这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尤其是中组部相关制度的出台,对于一部分官员而言,“成为裸官”和“政治前途”已经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为此,整治“裸官”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切忌“雷声大雨点小”。
近年来,“裸官”话题一直是社会焦点,也算是老生常谈。尤其是随着一些“裸官”纷纷落马,人们发现众多贪腐案件中,贪官多“裸”。 因而,限制他们的权力,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约束,是确保公权力纯洁和安全的重要前提。可见,裸官大多是有问题的,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打造廉洁政府来说,怎么严厉都不为过。压缩裸官的任职空间势在必行,必须用制度才能真正治理好“裸官”现象。
我们熟知,法律法规是杜绝官员腐败的最有力的手段。我国腐败之风盛行暴露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缺失,国家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完善相对空白的“裸官”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弥补法律漏洞,使其无法律空子可钻,犯罪事发后不能“抽身而退”。要发挥监管合力,建立对“裸官”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同时,网络媒体也要加强对贪污腐败的“裸官”的网络举报力度,更要加大惩处力度,给有腐败之心的“裸官”以强大的震慑力,从根本上打击官员腐败。
当然,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裸官”现象会越来越多,并且不少“裸官”在事发后能成功潜逃?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监管部门未能掌握他们的家庭财产及家庭成员状况。为此,整治“裸官”还必须要强化财产公示,让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检验,擦净其财产雾霾,让“裸官”不再有灰色收入。这样,也就能够大大减少“裸官”的贪污腐败,也不必再为其“不辞而别”而感到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