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根据指控,童名谦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在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后,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针对指控,童名谦当庭表示认罪。
由最高法指定管辖
据悉,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今年6月23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
根据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在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后,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衡阳市及所辖县市区领导干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在选举后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刘志军曾在此受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衡阳市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的庭审安排在市二中院第二法庭,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也曾在此受审。童名谦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表示都认罪。他本人也未聘请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辩论。童名谦的亲属、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