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7%
全省倾力“惠民生,促和谐”,全省财政教育支出686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7%。筹措资金175.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义务教育各项支出需求经费。统筹安排资金近10亿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效果明显。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505.4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3%。全省城乡低保、失业保险金、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抚恤金标准逐步提高。570万城乡贫困人口实现最低生活保障。
全省新农合参合率达97.8%,地方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92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和医疗救助水平持续提升。全省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00.6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人均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得到有力保障。
全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3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5%。全省1398个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养老服务机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等彩票公益金项目不断推进。全省财政公共安全支出214.2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2%。
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105.3亿元,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6%。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和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别达到49.8亿元、30.7亿元,有力保障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等项目加快实施。同时,健全和完善省对下各类转移支付制度,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各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分别比2012年增加39.3%、41.5%和51.7%,大大缓解了基层财政保人员工资、保机构运转和保民生支出的压力,财力安排持续向基层、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倾斜。
此外,我省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全覆盖。全省公务卡交易金额累计达135亿元,居全国第三位。稳步实施国库现金管理,为省级财政增加收益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