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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复制“内蒙古模式”建四川合资公司
2014-08-01 14:10:11   来源:综合   评论:0 点击:

  20多亿元投资滚雪球建10GW项目  7月31日,中环股份发布公告称,其近日与四川发展、乐山电力、天津津联和SunPower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自有资金+融资平台

  在技术、商业模式以外,资金也是中环股份开疆辟土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早在今年4月份,中环股份发布“其已与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签署《阿坝州太阳能高效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初步规划太阳能高效光伏电站为3GW”的公告。但彼时,市场最为担忧的便是其资金问题。

  记者注意到,区别于“内蒙古模式”,四川合资公司不只是得到了两地地方政府的背书,注册资金更是达到了逾26亿元,远高于内蒙古合资公司的4亿元,这几乎解决了四川电站的启动资金问题。按照业界认可的10元/W的电站成本,20多亿元的自有资金,如果利用财务杠杆(3:7或2:8),可以用来建设800MW以上规模的电站。而按照中环分批建设的计划,其前期建设的电站通过变现又可以支持后续的电站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中环股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正着手展开金融租赁及保理业务,决定通过向全资子公司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以支持其设立天津中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中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某位金融界人士介绍,“融资租赁不仅可将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充分运用,更可盘活公司旗下如光伏电站、硅片生产线等存量资产,此外,融资租赁平台亦可借国际贸易,使企业有效利用海外低成本资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环香港在天津市东疆港保税区设立的中环租赁可以视为外资租赁公司,而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融资租赁由商务部监管、金融租赁由银监会监管),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也就是说,中环租赁资本金可获得10倍杠杆,其资金规模最高可达50亿元。”上述金融人士向记者推测,“有此融资渠道,也难怪中环股份近期公告停止公司债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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