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在京召开,财长楼继伟表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个税历史了解的人都应该熟悉这一提法,因为从九五开始,到现在已经提了18年。
18年都停留在口头的改革可谓难度颇大,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渡期,现有的个税制度的“雁过拔毛”性质令人唏嘘。
网易财经昨日发布了2013年城镇居民月均住房支出数据,仅仅145元,网友惊讶不已,同时网易财经调查显示,月均住房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网友比例仅为2%。但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这一数据是财政部用来计算个税免征额的基础性数据。统计局对此也以罕见的态度表示,这个数据少了虚拟房租部分。但是财政部仍然采用此最低的数据作为计算基础。
即使按照这个最低标准看,一线城市居民月支出也已经超过3500元。以财政部的官方统计方法,根据各省直辖市最新公布的2013年统计公报数据(按全国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人数计算),广东省、浙江省城镇居民个人月均消费支出已经超过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其中广东省未公布2013年数据,但是2012年数据也已经达到3600元以上,浙江省去年人居月支出为3740元。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2013年城镇居民月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225元、4528元、3514元,三个直辖市已经超过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此外深圳月均消费支出4633也远超个税免征额3500元。
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同个税初衷已然背道而驰。财政部2011年4月曾公开表示,个税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一线城市的平均生活支出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应该属于高收入者范围,财政部、个税总局俨然成了二房东,在居民用于日常支出的部分中再征收一部分税收,美其名曰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因此,在18年都没完成的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之前,适时适度的提高个税免征额才是财政部等部门的当务之急,也是检验财政部是否真心为民服务的关键。
(原标题:北上广居民生活月支出远超3500元个税免征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