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记者在在大门外苦等了20多分钟后,才得到电话答复:“中央级媒体采访,须经省高院批准!”
记者明白其中的含义,就知趣地离开了。
县征收办:不清楚谁强拆!
记者来到征收办,被告知主任以及副主任全不在,记者留下采访提纲后离开。次日,副主任谢存勇带着书面答复接受采访。以下是答复内容:
记者:巩景行、巩东振、张景福反映,他家12间房屋正处于诉争之中,并未达成补偿协议,却被拆迁办强拆两间,请问是否属实?是拆迁办组织的拆迁吗?请予以解释说明。
拆迁办:第一,反映情况不属实,上述12间房屋所有权非反映人所有,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聊民一终字134号】在2014年5月11日已进行判决;第二,不存在强行拆除的问题,该房屋权属人郭具成已与征收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将房屋移交征收办拆除,反映人在无人知情的情况下在郭具成腾空房屋后,强行搬入被征收房屋,何来强行拆除之说。
记者:毕景霞反映其与丈夫李先锋租赁的饭店被拆迁办组织人员开枪打碎门、玻璃,且遭到打砸,对此说法,拆迁办有何解释说明?
拆迁办:上述人员反映情况不实。毕景霞及其丈夫李先锋所谓的租赁房屋为莘县对外贸易公司单位公房,在莘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范围内,由外贸公司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据向破产清算组了解,该房为其私自占用,未缴纳房屋租赁费,才将该房屋交拆除人员拆除。对于该户反映的打砸情况,拆迁办对此并不知情。
记者:王宏伟(郝振远之妻)反映,7月24日,她家遭几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强拆,房屋被推倒。她称这是拆迁办组织的,对此拆迁办有何解释说明?
拆迁办:上述反映不实。第一,其被拆房屋不是征收办组织拆除的,也不是征收办委派人员拆除的,征收办对此并不知情。第二,其房屋所在单位正在对其做工作,争取其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办已准备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谢存勇告诉记者,征收办以市中院的判决为准,认为事实非常清楚,该判决认定郭具成房产证有效,而老巩家的房产证已被注销,并且老巩家是在郭具成家搬走之后住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