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2006年开始起步,按照“试点、扩面、规范”的改革步骤,全方位实施“六个了”战略;历时八年,不断创新,平稳的实现了三步跨越,真正达到了财政部提出的“收入直缴,支出直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目前,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财政国库彻底取消了资金实拨,真正实现了“一网打尽”。
1、建立了具有澧县特色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对所有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了全县预算单位的实拨账户,建立了由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收入账户、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以及极少数需要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等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创新了财政专户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我们把每一个财政专户都虚拟成一个预算单位,专户归口管理部门作为支付终端,国库专户会计作为支付一审,严格按照预算单位模式采用直接支付方式纳入支付体系管理,这一模式的创新应该说在全省少见,其主要目的是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而单一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有效的强化了资金的全程监管、监控。
3、实现了全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2006年启动改革试点后,经过近一年半的调研、摸索、学习借鉴和试点,我们于2008年元月全面推进了此项改革,一次性将所有168家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乡镇和非部门预算单位也以代理方式纳入了支付体系管理;2010年我们又开拓性的将乡镇所有预算指标以及上级补助资金和往来结算款项全纳入支付体系,实施指标和收入管理,为下一步完全推进支付改革打下了基础。
4、确保了全资金纳入支付体系监控。除预算内、外资金外,我们将社保资金、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其它原由单位开设账户管理的专项资金统统赶进“笼子”,尤其是将容易被忽视监管的往来结算资金也实施了网上管理,并且还制定了归口股室、国库和监督检查局共审共管的相关流程和制度。也可以说全县所有预算内、预算外、专户及往来结算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进行监管、监控,真正做到了“全单位、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彻底实现了“一网打尽”战略目标。截止2014年8月31日,我县退回、拒付不合规资金1852万元,累计支付金额452051万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442854万元,授权支付金额9197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8%。2013年省厅改革通报上“改革面”和“资金量”占比双百的仅澧县一家。
5、强化了制度建设和资金安全监管。始终坚持抓制度建设是搞好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几年来我们先后出台并完善了澧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澧县直接支付审核办法、澧县国库集中支付退回和拒付相关规定、澧县国库集中支付内部操作规程、澧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流程等20多项制度,为稳步推进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全单位、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达”改革目标的同时,我们把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放在监管首位,始终强调“无限不信任”的无缝监督,不断加强资金流向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开拓性地采取了财银对账内外联运、资金调度短信提醒、票证管理连续编号、代理银行行长签字的对账单专人定时专送等四项举措,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6、加强了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监管。为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的服务质量,规范代理行为,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后,经过反复讨论和认真调研,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澧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考评办法》。
《澧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考评办法》系统全面的界定了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的责、权、利,填补了代理银行长期缺乏有效监管的空白。
一是明确了考评目的。综合考评是对代理银行年度所代理的财政委托业务进行考核后做出综合评价;二是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办法主要对代理银行分别就服务质量、履行协议、公务卡相关业务、年度报告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三是明确了考评标准和办法。每年元月下旬,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和县人民银行国库根据代理银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评定代理银行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履行协议情况,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评定等级分优、良、差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70—89分为良,69分以下为差。四是明确了考评结果运用。综合考评结果是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评价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综合实力的依据。对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的代理银行,县国库集中支付局优先与其续签代理协议,并在代理其他财政业务方面给予照顾和支持;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差”的代理银行,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3个月整改期过后再次考评结果为“差”和未兑现投标注承诺的代理银行,取消委托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澧县财政局 赵紫林 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