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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被判8年
省纪委通报,日前,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市委委员、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郭清和在担任从化市市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郭清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清和开除党籍处分。
[简历] 郭清和1964年4月出生,湖南桃江人,从1990年起至2011年长达21年的时间里任职于广州市林业系统,一路升迁至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任从化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年6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郭清和涉嫌受贿280万元,已移送审查起诉。受贿金额中有30万元为购物卡。近日曝光的一份判决书,显现郭清和落马的缘起- 从化市流溪河林场原场长李进因受贿107万余元被查,自首并检举立功,检举对象,正是曾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一把手的郭清和。